欢迎访问苏州大学能源学院!

能源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晓燕发布时间:2021-01-07浏览次数:1721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能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的组织过程为:考生网上报名学院初审考生资格学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并进行公示。

成立能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1年能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如下(详细信息可查看《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导师(组)

招生方式和计划(招生计划共8人)

0702J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导师组A

 

 

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导师组B

导师组C

导师组D

导师组E

导师组F

0702Z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袁银男

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陈威

三、申请对象

硕博连读

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

申请考核

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四、申请条件

符合《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

1、硕博连读生考生的申请条件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高尚的道德品格;

2)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3)应具有高水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5)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

2、“申请-考核”考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守学术诚信,并且具有较强的科 研能力,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 获奖等)。

3)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 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或有正式录用(发表)的英文期刊论文,期刊论文认定:1)本人第一作者;2)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

五、材料要求

2021115-2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向能源学院教务办公室(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新能源大楼附楼110室)提交相关材料。

(一)硕博连读的考生材料:

1、《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上交的纸质版中硕士指导教师意见签字和拟攻博指导教师意见签字由考生联系导师填好);

2、《科研材料清单》(见附件);

3、所附的其他材料:以下材料装订成一册。首页写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或报名号,以及列出详细材料清单,并将材料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序,装订成册:

1)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若硕博属于同一个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则毋须提交);

2)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3)本人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材料:

1、《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上交的纸质版中拟攻博指导教师意见签字由考生联系导师填好);

2、《科研材料清单》(见附件)

3、所附的其他材料:以下材料装订成一册。首页写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或报名号,以及列出详细材料清单,并将材料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序,装订成册:

1)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需审核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核硕士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核);

4)持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

6)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7)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等);

8)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本人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9)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提交方式和时间:

202131日(周一)之前,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上交到能源学院教务办公室王晓燕老师处,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nyxy110@suda.edu.cn

材料电子版的要求:分成四个文件:1《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word形式发送邮箱(签字处可以空白),2、将签好字的《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扫描成PDF版本发送邮箱3《科研材料清单》以word形式发送邮箱。4所附的其他材料扫描成PDF版本发送邮箱,以“所附的其他材料”命名。

电子材料必须与所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如有不同,不予受理。

 请注意,所有的材料必须在31日之前上交,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提交,不可缺少,材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办理。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内容

通过考生口头自述与考核小组问答相结合的形式,检验考试对本学科的相关知识、理论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外语的实际应用水平,进而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潜力。

(二)考核形式

1、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进入复试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审阅申请者资料、申请人陈述及专家提问)。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情况(专业基础水平);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应用专业知识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40分),对外语的反应能力及表达能力(听力和口语);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写出论文摘要的能力(30分),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30分);

2、硕博连读申请学生和申请-考核制申请学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学院根据当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最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三)具体安排

 考核小组由能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每组不少于7人。

七、录取原则

(一)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苏州大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报名基本条件,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

(二)对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学院根据当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7163478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nyxy110@suda.edu.cn

学院(部)主页:http://energy.suda.edu.cn/

九、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7163478,电子邮箱:nyxy110@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可以在2021116日之前到能源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情况”的审核。

(三)“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仅限非定向(全脱产学习)人员,其人事档案、户口需按要求转入我校,不能按要求完善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细则由能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表.docx

附件2:2021年申请考核制申请表.doc

附件3: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附件4: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的科研材料清单.doc

 

能源学院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