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大学能源学院!

关于2019级材料化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燕发布时间:2020-06-29浏览次数:352

根据《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实践为必修环节,4个学分。请根据《培养方案》和《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及实践报告要求》做好2019级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并根据文件要求撰写实践报告。

说明:在《(能源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实践的时间安排为:


在《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及实践报告要求》中:

此时间是校外实践的时间。

 

1:下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实践的学生名单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导师

 

20195240001

王佳琪

材料工程

高立军

 

20195240003

李涛

材料工程

钱涛

 

20195240004

王鹤翔

材料工程

Jinho Choi

 

 

2(能源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3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及实践报告要求.doc

 

 

能源学院

20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