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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者:李梦溪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280

苏州大学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各类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二、实验室值班人员、安全员、实验室相关成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二)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四)报告的对象:

能源学院院长,晏成林,电话:13812694810

能源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沙丹丹,电话:13915576395

能源学院副院长,戴晓,电话:18896968986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一)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二)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三)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发生重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校保卫处、110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校保卫处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四、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其事故性质和类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别处理:

(一)实验室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苏州大学处置突发火灾事故预案》中相关规定处理。

(二)实验室中毒事故:当实验室发现有中毒事件时,首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务室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不得延误。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三)实验室触电事故: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保护伤员生命。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四)实验室机械事故: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或采用科学方法使伤员不受到机械的再伤害,保护伤员生命,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事故: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五、实验室应当根据各自学科的专业特点,负责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能源学院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