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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燕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414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能源学院)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研字【201888),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材料须在920日(周四)前提交到能源学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新能源大楼附楼105),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论文5本(双面打印);

2)《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完整填写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内科学和外科学填至三级学科),以及《评审专家简况》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评审专家简况》为活页。【请在研究生部网上下载新版】

3《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2份,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注意:导师必须进行初审,并在审核表上签字。

4)《学历教育博士基本数据表》1份,本人签字。

5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xy@suda.edu.cn

表格:《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学历教育博士基本数据表》、《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苏大主页——学院概况——组织机构——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

相关具体要求请阅苏州大学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研字【201888)(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26444642)。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通知20170329.doc

  

能源学院

20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