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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关于研究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燕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147

各位研究生:

根据苏州大学校内通知《关于研究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现将能源学院的研究生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和下学期开学时间

     1. 本学期于2019111日结束,112日开始放寒假。

     2. 下学期于2019224日报到,225日正式上课。

二、课程考试工作

     1.时间安排:本学期研究生上课至20181230日(周日)。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一。

     2.参加公共课补考的研究生须在各培养单位报名,方可参加学期末考试(只补考附件一所公布的考试科目)。请各位同学于20181220日(周四)前将申请参加本学期公共课补考的信息(姓名、学号、补考科目详细名称)上报到能源学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逾期不予办理。

3.研究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缺考者以“零”分记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提前在师生事务系统中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缓考人数。

4.严格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苏大学〔201747号)文件,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5.全日制博士国际交流英语考试有听力、硕士基础英语考试有听力,并使用答题卡,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带好耳机、2B铅笔和橡皮。临床博士英语考试无听力、在职专业学位硕士英语补考无听力,也使用答题卡,请考生准备好2B铅笔和橡皮。

三、本学期授予学位人员的论文上传工作

 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须将认真修改并经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最终版上传学校图书馆(上传版本为PDF格式),上传时间:20181214日——31日,并确保上传的论文与留档(印刷厂)的纸质版论文一致,以便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抽检用。

四、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

   研究生应携带研究生证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所在各培养单位报到,开学逾期两周未注册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一:2018-2019(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xlsx

附件二:研究生补考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三:2018-2019(1)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考场安排.xlsx

  

能源学院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