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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吴晨倩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850



为促进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学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晏成林、沙丹丹

成员:杨瑞枝、戴晓、韩东麟、尹万健、吴玺、张振华、孙放、王晓燕、吴晨倩  


二、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及时间节点

(一)推免工作组织过程

学院推免工作组织过程为:动员与公告 → 学生申请 → 学院初选与综合考核和公示 → 上报教务部门审核。  

(二)时间节点

    (1)动员和公告。学院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于923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报教务部门审核。

    (2)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2114309232300,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自愿申请。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即在申请查询里下载并打印推免申请表(签名)、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教务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连同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一并交至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除需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以及本工作方案第三条第(三)点指定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

    (3)学院初选。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考核环节的初选名单,并于92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4)综合考试。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按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推免生考核工作要求按学院各成立至少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进入初选名单的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 学业成绩(GPA × 100+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并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于92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5)上报校教务部审核。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于928日前报校教务部审核。   


三、能源学院2021年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1)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

    (2)学习成绩优异,GPA成绩达3.2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二)的限制,但GPA成绩需达到3.0及以上。学术特长生学生的申请资格认定,除需提供三名以上(含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外,其“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以下内容: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综合评价的评分规则

申请者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如发现申请者在材料提交等申请环节出现造假等行为、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有违法行为记录以及严重不当行为者,不予推荐录取。

(一)综合评价的各部分评分细则

     (1)  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满分400分,各学生的学业成绩定为 GPA × 100。综合评价评分环节采用GPA,采用教务部发表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GPA成绩。

     (2)  发展素质成绩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满分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20分)、科研成果(满分25分)、竞赛获奖(满分25分)。各部分的评分细则如下:

    ①   参军入伍服兵役

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本单项按满分20分计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的证明材料。

 

    ②   参加志愿服务

以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为计算标准,根据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并公示时长计算。

1  参加志愿活动评分方法

志愿活动内容

计分

入学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累计超过36小时(含36小时)。

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规则,需满足入学以来学业奖学金评定对于志愿服务时长的基本要求。

10

入学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累计超过18小时(含18小时),不满36小时

5

         

         ③   到国际组织实习

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到中国政府认可的国际组织(参考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http://www.mohrss.gov.cn/)实习的经历,本单项按满分20分计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

      科研成果

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表2的相关细则评分。只取获取最高评分的某一单项,各项不累积评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相关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例如已线上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专利授权证书、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2 科研成果评分方法

科研成果内容

计分

1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5

2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0

3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原则上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的可放宽到第二名。

15

4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验收优秀,未结题的中期检查优秀;

获得“䇹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优秀。

10

在其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论文篇幅不少于3个版面;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验收合格,未结题的中期检查合格;

获得“䇹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合格,未结题的中期检查合格。

5

注:以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等必须以苏州大学为单位。

    ⑤   竞赛获奖

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参加竞赛并获奖,可对照表3获取相关评分。只取获取最高评分的某一单项,各项不累积评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所参加竞赛的级别、内容、奖项等的证明材料。 

3 竞赛获奖评分方法

竞赛获奖内容

计分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

25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排名前二)。

20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排名前二);

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15

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排名第一)。

10

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排名第一)。

5

注:以上竞赛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以上竞赛须以苏州大学为参赛单位。

(二)排名依据及遴选办法

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GPA × 100+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以专业排序,按学校分配推免名额确定学院初步推荐名单并在学部内公示。

如出现综合评价成绩同分情况,按如下准则排序:

    (1)  综合评价成绩同分者,学业成绩(GPA × 100)高者顺位靠前;

    (2)  综合评价成绩及学业成绩均同分者,比较GPA小数点后第二位,GPA高者顺位靠前;

   (3)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GPA小数点后第二位均同分者,参比科研成果,确定顺位。

此实施细则若与学校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及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五、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申请推免的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六、申述途径和办法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初选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述,受理申述截止时间为学院公示截止时间。

申述联系方式:

电话:0512-67165334

邮箱:yangrz@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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